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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玖 | 内蒙古草地生态修复的国家行为

DATA:2019-07-15  浏览次数:570

  5月,清华大学老牛环境基金内蒙古生态实践交流活动在呼和浩特举办。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清华大学、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及内蒙古农业大学的专家学者分别做了关于应对气候为主题的前沿课题分享。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授王明玖分享了 “内蒙古草地多功能性与受损草地生态系统修复”,对内蒙古草地生态修复的国家行为进行了详细介绍。


微信图片_20190717093812.jpg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授王明玖


  内蒙古自治区拥有7880万公顷天然草地,占全区国土面积的近67%。草地作为覆盖自治区国土面积最大的植被景观,构成了内蒙古生态环境主体。内蒙古草地主要包括草原(草甸草原、典型草原、荒漠草原、沙地草原)、草甸、荒漠、沼泽、疏林草地等植被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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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球气候变化及人们对草地资源需求压力不断加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内蒙古草地出现了普遍退化现象。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干旱缺水、野生动植物物种多样性减少、农牧民生产生活得不到改善等多方面生态危机愈演愈烈。为此,由政府主导的草地生态修复工程陆续开展。


1979

  开始在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最先提出并实行“以草定畜”策略,在加强草原建设基础上,根据贮草总量确定牲畜饲养量,主动调整草畜关系,实行“草畜平衡”,既发展了畜牧业,又保护了草原。使内蒙古草原在利用、管理和保护上,形成新的理念。


1980初

  内蒙古提出“封山育林、封沙育草”措施,推广小草库伦建设,并进行牧草种子区域规划,草原生态建设全面展开。


1980中期

  内蒙古相继制订出台了人工种草、改良草原等方面的系列规定。推广 “水、草、林、机、料” 5 配套草库伦建设经验,保证了“封沙育草”的顺利实施。


200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会同京津晋冀蒙五省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了《2001-201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 2002年开始实施。内蒙古列入工程区面积36.9万平方公里,涵盖草原面积2663.2万公顷。至2010年底,完成草地生态治理627.6万公顷 。


2002

  在锡林郭勒盟开始启动“围封转移战略”。根本目的是保护草地生态,稳定增加农牧民收入,主要措施是春季休牧、严重退化草地禁牧和正常草地的划区轮牧。当年,国家开始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内蒙古31个旗县被列入工程范围,退牧还草任务1449.3万公顷。


2010

  在全区开始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对禁牧区域内的牧民按照每年4.95元/亩的标准给予饲料补贴,每年每人补偿金额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计划连续补贴5年。划区轮牧,每年补贴0.5元/亩,每人每年的补贴金额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2011 — 2015

  国家实施第一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1年中央财政投入草原补奖资金136亿元;2012年增加到150亿元,将实施范围扩大到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等5省,共578个县、68个兵团团场和11个农垦牧场。以后每年投入资金都有所提高。2016年二期工程启动。其中,内蒙古是国家草原补奖机制的重点区域,实施效果具有很强的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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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1年开始,国家每年安排给内蒙古草原的补奖资金都在40亿元以上,占全国补奖资金的1/4强。2011-2014年,中央财政共计下达内蒙古草原补奖资金207亿元;自治区每年配套10多亿元。草原补奖机制范围0.675亿公顷草场。该政策使146万户(534万牧民)从中受益,草原牧区生态、生产、生活水平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