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管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能力素质,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内非公工委发【2020】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培训计划的通知》(内民政人事【2020】10号)精神,9月7-9日中部区第一期培训班在乌兰察布市举办,本会党建联络员庞晓媛及各单位代表近百人参加培训。
主要围绕社会组织在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性、如何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及对《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解读及专题辅导,同时参观集宁战役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
参观集宁集宁战绩纪念馆
此次培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心跟党走。通过理论知识的解读及实地参访,让一线党务工作者既掌握理论知识,也深刻体悟在面对外部复杂环境和不确定性的时代,要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使党在创新社会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中得以贯彻落实,让社会组织自觉把自身发展与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结合起来;要坚持强化党的组织和工作的全覆盖,确保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党组织和党员能够始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以党建为引领,以满足社会需求为立足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设计和开发可持续的公益项目,用科学的理念和专业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