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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团体标准即将公布

DATA:2021-10-20  浏览次数:10

为推动全国自然教育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发展,加快自然教育标准化建设,10月19日,中国林学会组织召开了《湿地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团体标准专家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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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湿地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代表汇报了标准编制背景、过程等内容。与会专家就标准的制订规范、整体结构、适用范围、建设原则、场地选择、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标准起草单位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批公布。


该团体标准制订由老牛基金会、爱自然基金会自然教育标准建设项目支持,由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苏州市林学会、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参与起草。旨在规范湿地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原则、场地选择、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自然教育体系,推动我国自然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